檢查重點
◆主要對2021年以來出版的社科、文藝、少兒、教輔和科普等類別圖書進行內容和編校質量檢查
◆加大對引進版圖書、公版圖書、合作出版圖書內容和編校質量的檢查力度
◆檢查出版單位執行選題論證、責任編輯、三審三校、質量檢查、出版閱評等制度的情況
處罰措施
◆對出版編校質量不合格圖書的出版單位,要求自檢查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收回全部不合格圖書,差錯率在1?以上5?以下的,修訂重印后可以繼續發行
◆對出版圖書差錯率在0.9?至1?之間的出版單位進行約談提醒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下發通知,開展圖書“質量管理2022”專項工作,相關材料須于8月底前報送。
專項工作的目標是,依照《出版管理條例》《圖書出版管理規定》《圖書質量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健全完善出版單位、省級出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國家新聞出版署三級圖書質量監督管理機制,解決部分出版產品同質化、編校質量低劣等突出問題,引導出版業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嚴格出版質量管理,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的精神食糧。
專項工作主要對2021年以來出版的社科、文藝、少兒、教輔和科普等類別圖書進行內容和編校質量檢查,加大對引進版圖書、公版圖書、合作出版圖書內容和編校質量的檢查力度。同時,檢查出版單位執行選題論證、責任編輯、三審三校、質量檢查、出版閱評等制度的情況。
據了解,專項工作分3個層面開展。在出版單位自查階段,各出版單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對本單位2021年度出版的圖書進行自查,對相關質量保障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整改。各省級出版管理部門、中央在京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對所轄所屬出版單位圖書質量保障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并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每個出版單位不少于5種圖書的內容和編校質量進行檢查,對近年來出版單位內部管理和圖書質量暴露出的問題要重點關注。對存在問題的出版單位,省級出版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要視情予以處罰,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及時向國家新聞出版署報告。國家新聞出版署將開展隨機抽查工作。
通知明確,將對出版編校質量不合格圖書的出版單位依法依規作出處罰,自檢查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收回全部不合格圖書,差錯率在1?以上5?以下的,修訂重印后可以繼續發行。對出版圖書差錯率在0.9?至1?之間的出版單位進行約談提醒。相關類別圖書連續2年檢查不合格的,應復核出版單位相關類別出版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對不再具備行政許可法定條件的,依照《出版管理條例》撤銷其相關出版資質。對未經備案出版涉及重大選題范圍圖書的出版單位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責成其主管部門對有關人員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吊銷許可證。對查實存在“買賣書號”行為的出版單位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出版物、違法所得,視情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吊銷許可證。